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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揭秘美容贷骗局。

9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期发现,一些“美容贷”广告以低息甚至无息吸引青年,诱导超前消费、超高消费,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平台一律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


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平台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传播环境。


来源:新京报


01


“美容贷”中的骗局


一些贷款中介机构与不良美容机构勾结,利用其所谓“专业医疗美容服务”,对无支付能力的消费者实施过度医疗后,以“零抵押、零担保、零利息”为噱头,利用消费者良好的信誉,诱骗其进行贷款,套取现金。


媒体曾曝光中介和美容机构间的利益分成。消费者贷款成功后,消费金融公司将贷款直接发放到合作的医疗美容机构账户上,医疗美容机构扣除30%提成后,将余款打给借款中介公司,中介最高单笔业务能够拿到贷款额 的60%,作为提成,而顾客能够拿到的钱最高为贷款金额的 20%-30%,最少的只拿到 500 元。与实际宣传的“零抵押、零担保、零利息”并不符。


02


如何辨别违法违规的美容贷


(一)经营地点隐蔽的医疗美容机构。


此类贷款多通过医托或熟人介绍,大多集中在写字楼、商场,未经预约无法进入机构内部,具有较大隐蔽性。此外,也存在部分正规机构涉险经营,以增值服务掩盖其“美容贷”实质。


(二)设立无官方认证或虚假医疗项目。


部分无执业资格的“医师”通过恶意夸大事实,对消费者进行过度医疗,甚至虚构消费项目,抬高消费价格。当医疗费用远大于消费者承担能力时,一些不法中介机构与美容机构勾结,以“零抵押,零担保”为噱头,诱骗其进行贷款,套取现金。


(三)贷款门槛过低。


此类贷款办理手续往往仅需提供身份证、认证手机号及银行卡即可,通过专为医疗美容贷款打造的App即时放款。贷款发放过程随意,对申请人资格审核形同虚设,存在较大金融风险隐患。



(四)联手造假骗贷。


“美容贷”申请人一般资质较差,难以获得正规渠道贷款,不法医疗美容机构与贷款中介公司合谋,伪造申请资料、串通骗取贷款,款项直接委托支付到不法医疗机构账户,在疯狂套现、赚取佣金及美容项目的业务分成的同时,申请人也莫名背上巨额债务。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不法中介机构往往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轰炸式骚扰借款人以及其手机通讯录联系人。有的中介机构

用侮辱、诽谤言语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伪造、发布个人肖像进行诋毁,同时伴随暴力催收、威胁、恐吓等不法行为,逼迫借款人返还畸高本息。


03


美容贷法律问题解读


(一)“美容贷”是否合法


目前市场上的“美容贷”分几种模式,如果只是单纯的分期付款,很难说其违法;若涉及收取高额利息,则有可能超过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消费者如果仍支付高额利息,将损害自己的财产权利。另外,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商家存在诈骗、传销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二)医疗美容机构侵害消费者何种权益


一方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选择权。即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付款或贷款;另一方面,整形机构与贷款公司联合,直接将贷款打入机构账户不符合借贷合同。如贷款打入整形机构账户后,整形机构往往将这笔贷款用得一分不剩,但消费者根本不知情,如此,美容整形机构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其行为已涉嫌欺诈。


(三)误导消费者签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如果医疗美容机构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大事实,使消费者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撤销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四)消费者如何避免合同陷阱


消费者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时,首先要搞清自己签署的是哪种性质的法律文件,不能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内容必须落实到书面上。同时,不要轻易把自己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件、电话号码提供给商家,更不能把自己的手机或电脑交给商家工作人员来操作,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五)网上签署的合同如何认定效力?


线上合同和纸质合同的效力等同,从目前曝光的“美容贷陷阱”新闻来看,多数消费者都受到商家的游说,没有认真看电子协议,但商家口头介绍和最后落实在电子协议上的东西常常是两码事。另外,互联网合同往往是由商家预先设定的格式条款。对于这类合同,消费者要尤其注意商家是否将减少或免除其责任的条款予以重点提示,并重点阅读关于费用、售后和纠纷解决方面的条款。


04


依法整治“美容贷”刻不容缓


(一)根据倡议的内容,金融机构应当选择证照齐全、依法合规经营的第三方医疗美容机构合作,并建立相关机制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定期评估,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合作。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循金融监管部门各项规定,在提供医疗美容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时,按照适当性原则,充分评估消费者的还款能力,自主确定客户授信额度和贷款定价标准,做好风险控制。也即,该倡议注重源头治理,力图切断不法医疗美容机构的贷款来源。


(二)消费者:消费者在申请相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时,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不法分子套路贷骗局。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应保存好相关证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监管部门:一是要加强对相关信息的监管,加快与征信系统相对接,避免虚假信息造成不良贷款出现;二是要建立标准,避免没有偿还能力的人群如学生进行巨额贷款,并对贷款利率、期限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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